案情经过
南城男子廖某闲暇时经常刷看短视频平台。某日,其在浏览短视频时,一则“无需本钱轻松挣快钱”的兼职广告映入眼帘。对方声称只需帮忙出售假的苹果手机,就可以获得百分之五的佣金。急于赚钱的廖某决定铤而走险。
对方通过快递方式,直接向廖某邮寄了两部假冒苹果手机,同时明确告知廖某,需将该两部假手机冒充全新原装正品苹果手机,线下推销卖给实体手机门店,成交后即可结算高额佣金。对方还不忘叮嘱廖某,一定要去小一点的手机店出售,成功的概率会大一些。
取到快递后,心存侥幸的廖某当即携带两部假冒手机前往当地一家手机实体店,向店铺老板谎称手机为全新未拆封、原装正品、无维修、无翻新的苹果手机。该手机店老板在廖某的推销下最终以9300元的价格购入其中一部手机。拆封后,经店主仔细核验该手机才惊觉被骗,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审查,廖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决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