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赶紧转!点赞有奖!轻松动一下手指,就有机会获得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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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机余额不足,为了不影响你的正常使用,请转款到以下账户”
“不好意思,由于系统故障,需要你输入个人信息”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做不劳而获的美梦,想走捷径赚快钱,只需要打打电话维护设备就能日进斗金,这样的工作你心动了吗?
案情经过
江某和周某因手头拮据,又无正经工作,便一同商议通过帮他人拨打诈骗电话来获取钱财,同时邀请王某帮助其收购手机卡。三人分工明确,王某负责收集电话卡,为诈骗活动提供基础通讯工具,江某和周某则专注于维护设备,保障诈骗活动的通讯技术。
起初,他们在黎川县活动,但很快便遭遇电话卡封停,于是他们决定转战南城县继续干。到达南城县后,他们在南城某酒店落脚,随后江某和周某通过某APP与上线进行联系,上线将账号和密码发送给他们,二人随即登录并维护设备,为诈骗活动的进行“保驾护航”。
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并未得逞。公安机关反诈中心接到报案当事人称被诈骗五万六千余元,南城警方根据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周某等人在南城县的第二天即被警方抓捕归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江某、周某涉嫌诈骗罪,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企图通过为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工具帮助来获得利益的行为,将触犯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广大民众应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切勿因一时的利益诱惑,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