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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筒子”!南城一男子开设赌场被判刑
时间:2024-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1月中旬,廖某在家游手好闲,日常唯一的乐趣就是去赌场转悠。偶尔押上几把,运气好的话还能赚点零用钱。看着赌场老板收红钱,廖某仿佛发现商机,立马在万年桥附近租了一处老式居民房,连续几天从下午三点半到晚上九点半左右组织人员以20张麻将“滚筒子”的方式进行赌博。每轮大赢家都需要支付给廖某100至300元不等的红钱。

为了留住顾客,廖某会在赌场内备好茶水零食,不仅提供接送服务,偶尔红利好的时候还会请赌客吃宵夜。就这样,廖某的生意风生水起,每场输赢上万元,赌资流水上百万元。

2023年12月7日,听闻风声的廖某主动到南城县公安局金山口派出所投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查廖某以盈利为目的,组织赌博人员以“滚筒子”比点子大小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获利6000元。

最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廖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廖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赌博“十赌九输”,不仅可能会倾家荡产,甚至还会触犯法律。认清危害,知法守法,远离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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