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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斑鸠”大补?新丰镇一男子祸从口入!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山绿水 万物可爱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事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是偏偏有些人

心存侥幸,顶风作案


案情经过


家住新丰镇的吴某因身体原因做了一个小手术,快要出院时医生告诉吴某需要好好食补一下,注意休息养好身体。吴某回到家中看着碗里的鸡汤感觉都快吃吐了,什么东西比较补自己还没吃过呢!吴某苦苦思索,突然灵光一现,想着“野味”那可是大补的东西,如果能够吃点的话肯定能恢复不少元气。


图片来源于网络

待身体好些后,吴某便在家附近的山上寻找捕猎的地点,想到之前看见有人在山上拉过丝网,如果有鸟经过的话,鸟就会直接掉落在丝网里面,于是依葫芦画瓢地在自己选好的几个地点把丝网拉好,后面吴某每天早早休息等到凌晨4、5点就戴上头灯上山查看,看见丝网上有鸟吴某就会拿回家让其妻子帮忙煲成汤进行食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群众举报,吴某的捕猎行为被发现。在此期间吴某一共抓到4只斑鸠鸟,全部被食用。经鉴定,四只斑鸠鸟价值1200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猎捕的“斑鸠鸟”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后,吴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具有坦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关乎生态环境,更关系人类福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陆地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勿违法狩猎、买卖、食用、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仅损害野生动物资源,更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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