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公开听证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考场上演“窃听风云”,竟是驾校教练的安排……
时间:2023-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老袁(化名)因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驾照被扣12分,需要“回炉”重考科目一。但由于年纪大了,这知识它就是不进脑子,看见理论试题老袁就头疼犯难,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都以失败告终,老袁逐渐失去了信心,想“走偏门”通过考试。

2023年7月,经过多方打听,老袁联系上了在驾校工作的小游(化名),小游表示“只要钱到位,一准能包过”,二人一拍即合,老袁向小游支付高额的好处费后,就直接和刷题说“拜拜”了。

转眼到了科目一考试这天,考前小游让老袁上了一辆黑色的小车,小车司机给了老袁一件安装好隐形摄像头、数据线的衣服和一副隐形耳机。安装好作弊设备后,老袁在小游的带领下,未进行安检就轻松进入了考场,老袁坐下后将摄像头对准考试电脑的屏幕,耳机里就会播报试题答案。但刚答了几道题,老袁作弊一事就被监考的交警发现了。

小游在驾校工作多年、收入稳定,为何会铤而走险呢?经警方讯问,原来,小游经常听到学员抱怨,说驾照考试无法顺利通过,于是上了心,想着经常与考场安检人员打交道,带安装作弊设备的学员进考场并不是一件难事,在利益的驱使下,最终害了自己。

日前,小游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驾驶证考试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要通过学习、考试等诸多严格程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取得驾驶证,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千万不要为图方便相信花钱就可以通过考试、获得驾驶证,“不走寻常路”只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