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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一男子诈骗亲朋好友一百余万元,判了
时间:2023-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伟(化名)出生在全国闻名的“校具之乡”株良镇,长期生活在校具产业环境中的他也想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创办自己的校具厂,带领亲朋好友走上致富路。

2021年5月,小伟在网上看见云南某学校有课桌椅招投标项目,遂萌发了竞标的想法,然而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启动资金不足,所需竞标款存在缺口。为了顺利拿下课桌椅项目,小伟联系上亲戚寻求资金帮助,以资金入股与其一起承接项目,项目完成后分红。亲戚朋友觉得小伟为人踏实可靠,毫不犹豫地把钱投给他,坐等收获巨额分红。但事与愿违,小伟竞标失败,并且所有投资款已经花光,小伟不知道如何向亲戚交代,便萌生了以继续投资为由拖延还款的想法。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小伟便以需要投资新的项目,等所有项目完成后再分红为由,诱骗亲戚继续投资入股。小伟获取资金以后,本想东山再起弥补上一次的损失,然而迟迟没有寻找到好的项目,竟萌生了通过赌博回本的念头。于是,小伟将亲戚后续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赌博,但赌博的下场永远都是倾家荡产。

三个月后,亲戚迟迟没有收到分红,便询问小伟项目进展,小伟为隐瞒事实,从网下下载虚假合同骗取了两位亲戚的信任,告知项目正在进行。转眼又是数月,亲戚见分红迟迟没有动静,就通过项目合同查询相关公司,这才发现居然是假合同,便前往派出所报案。

经查,小伟以投资项目需要借款为由骗取亲戚陈某一百多万元,骗取胥某几十万元,共计一百多万元。

近日,我院以小伟涉嫌诈骗罪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小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投资需谨慎,特别是对方号称低风险、高回报稳赚不赔时,千万不能轻易相信,以免掉入诈骗陷阱。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合同项目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人员身份及单位的真实性,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降低投资风险,谨防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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