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林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2024年6月12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刘夏扬受林业局邀请为护林员解读《办理非法狩猎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护林员思想认识,强化护林员队伍法治意识,切实在检察环节做好对国家森林资源服务保障。
课上,刘夏扬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等相关规定,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借助10个案例详细讲解了南城县的禁猎期、禁猎区、禁用工具、方法、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的情形、推进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狩猎野猪行为等内容,既加深了护林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也增强了护林员的法律意识。
授课结束后,参训的护林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的学习,执法理念,法治意识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对下一步开展执法护林工作影响深远。在日后的工作开展中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担起维护南城绿水青山的责任,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满足子孙后代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