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1年7月,刚满20岁的刘某与丈夫登记结婚,二人共同生育一个女儿,现已三周岁。在怀孕期间,刘某被查出脑部生长神经性纤维瘤,听从丈夫建议生完小孩再去治疗。不料,刘某进行手术后出现左眼失明、左耳失聪及左边肢体障碍等后遗症,丈夫将其赶出家门,期间多次向刘某提出离婚。刘某因患病需常年治疗,医疗费用较大,且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和年逾七旬的奶奶相依为命,生活极度困难。
2022年7月,刘某通过村委会向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求助,希望帮助其向丈夫追索抚养费和医疗费。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应用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多元救助案件,帮助刘某解除婚姻关系,获赔经济补助4万元,司法救助金2.6万元,解决刘某每月基本保障金920元及免费食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