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两年前。2021年8月,家住里塔乡的种田大户付某承包了大片农田,夙兴夜寐、辛勤劳作,就等着收获后卖个好价钱。然而,随着庄稼的慢慢成熟,付某发现田里的稻谷经常被破坏,稻田里都是野猪的脚印。为保护稻田不被破坏,付某先是采取敲锣打鼓、放鞭炮、昼夜守候等方式,但收效甚微。之后付某竟铤而走险,在野猪常出没的田埂上安装了电网。结果野猪没有被吓跑,反而把同村的俞某电伤了。案发后,付某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至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并来到付某家中实地走访,认为虽然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但其出发点是保护自家庄稼,事先设置了告知牌,且未猎捕到野猪。考虑到付某具有主动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该院依法对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2021年10月,承办检察官来到付某承包田边,郑重向付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向周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村民们纷纷表示,付某为了保护庄稼铺设了电网,法治意识淡薄才触犯了法律,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相信他一定会改过自新,通过今天的法治宣传,我们也认识到私设电网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定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