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助力消除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23年3月,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南城县株良镇、新丰街镇、里塔镇多条乡村公路危险路段存在路基塌陷、缺少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等情况,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强对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督促乡镇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和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对株良、里塔、新丰街镇有关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勘测,制作设计方案,派出技术人员督促指导施工,逐一落实整改方案。株良、里塔、新丰街镇人民政府积极与交通部门进行对接,对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以此为契机,将乡村公路养护职责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要求管护人员定期对农村公路、桥梁以及标志牌等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为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同时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各个环节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担任听证员,就本案职能部门开展履职整改工作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公益诉讼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整改情况,展示了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相关职能部门对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结案处理。听证员代表表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次农村道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各职能部门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积极全面开展履职整改工作,消除相关道路隐患,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下一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沟通,持续跟进监督,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多赢共赢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