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用司法之手阻断成长“陷阱”已刻不容缓。为增强青少年法治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系紧心中的法律准绳。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两名法治副校长携手县“刘莹姐姐工作室”先后走进泰伯学校、实验中学、建昌镇中心小学、株良镇路东小学开展预防盗窃宣传教育活动。
课堂上,“刘莹姐姐”以“诚信做人,拒绝盗窃”为主题,结合相关案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对盗窃罪的法律界定、量刑标准、常见情形进行讲解,向同学们普及校园防盗安全知识,在同学们的心间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同时引导同学们进一步明确法律的红线不能逾越,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莫“一失手成千古恨”。
课后,法治副校长寄语同学们:青少年正处于人生道路的起始阶段,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应当明确自身可为与不可为,牢记守底线、不越界,用法律的准绳约束自身行为,养成学法的意识、守法的习惯和用法的能力,踏实走好成长的每一步。
青少年是长在红旗下的新生脊梁,法治教育正是成长黄金时期中的刚需。下一步,南城县“刘莹姐姐工作室”将继续探索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助力广大学生把法律知识涵养成扎根于心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让青春的步伐在法治路标的引领下向阳向善、逐光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