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政法委相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开展对刑事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协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2020年4月2日上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包芳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南城县公安局会签的《关于设立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官办公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含工作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等部分,其中工作原则中规定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要遵循“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以监督类案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为主,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
检察官办公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立(撤)案监督、强制措施监督、取证活动监督、渎职行为监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监督等。《意见》特别强调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公安机关应通知检察官进行“一站式询问”,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引导,优化检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更好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