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8月30日,南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凤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一起在南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吴某某、章某某、游某某等9人非法拘禁案进行讨论,这是近年来检察长首次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会上,王小凤检察长全面听取了县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汇报,并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列席意见,有效监督了审委会决定的案件。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检、法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通过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双方共同确定了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范围和程序。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助于增强检察院对法院判决裁定公正性的法律监督,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王小凤表示,今后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细则,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共同推进司法公正,营造法治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