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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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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1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  【字号: | |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6日在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检察长:王小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院重建40周年。这一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围绕全县发展、稳定、民生大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法治南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保民生、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提升作为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聚焦检察服务,着力助推经济发展。把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主攻方向,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批捕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刑事案件14,起诉16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批捕诈骗、套路贷、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5人,起诉28人。

聚焦绿色崛起,全面深化生态检察。深入落实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严惩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犯罪,批捕6人,起诉12人。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同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如:陈某、熊某、周某等人污染环境案,陈某等三人在无环评手续和配套措施情况下,私自焚烧电路板提炼铜块,产生了大量的烟尘和废气,严重污染环境。我院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向县法院提出上述被告人还应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在依法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的同时,判处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1740元

聚焦民本理念,助力服务精准扶贫。坚决响应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全院所有科级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并派驻3名干警组成连心小分队进驻挂点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因人施策、对症帮扶,积极帮助村成立产业合作社、安排公益性岗位、落实分散种养奖补资金、为贫困户办理政府贴息贷款,开展危房改造、改水改厕等举措落实国家各种扶贫帮扶政策。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2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

二、抓办案,促稳定,在履行职能中提升质效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充分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7人,起诉318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9人,起诉21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9人,起诉58人;批捕毒品类犯罪37人,起诉23,移送市检察院起诉11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捕15人,不起诉1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71件次,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捕16人,对证据不足的29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未成年犯罪不捕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共批捕涉恶类案件15人,起诉9人,如,对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吴小辉等人武装制毒团伙案,仅用4天就对7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2人,起诉2人。

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监督撤案57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9人。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建立健全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9件,依法提抗诉1件,法院改判 1件,发回重审1件。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刑罚准确执行。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四是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民事和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回应社会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受理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件3件,审结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推改革、创新,在规范司法中提升能力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力。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13个内设机构整合成“五部”,实现扁平化管理;对28名在编政法干警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促进办案均衡,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23件,占案件总数的32.5%;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 

在诉讼机制改革中不断探索。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和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大力宣传并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文件。我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14其中向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土地出让金2500余万元。如,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叫停县电视台违法电视医药广告,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工作机制创新中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办案组负责到底,实现了由批捕职能向公诉业务延伸、公诉职能向批捕业务前置,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与县法院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推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开展,检察长2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受理衔接等机制,受理市县纪委监委移送起诉案件3人,依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3人。

四、抓党建、促队伍,在从严治检中提升形象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党建工作部署、落实,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伍,以队伍促党建,使我院的检察队伍建设与党建同频共振,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始终将法治信仰、职业信念教育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红色家书诵读、党员干警赴瑞金参加革命教育等活动,切实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培养专门型、实战型人才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丰富城“微课堂”内容,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建设,利用“干警大讲堂”、网络培训等平台,加快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周讲堂、读书交流等活动,激发干警学习热情。注重检察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完善“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送检察资讯1042条,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严压实“两个责任”。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开展检务督查48次,发出督查通报19份,对干警提醒约谈6次,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

五、重公开、促规范,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阳光检察,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司法改革工作并获得肯定;争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参与对未成年的付某抢夺案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1起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机制,新建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9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对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依托主流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元平台,用主体漫画、微视频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好声音突破检察圈,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完善新闻发布、检察开放日等机制,组织检察开放日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修改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瑕疵问题评查小组,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通过随机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案件87件,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实行内部监督,逐一进行整改,办案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服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与过硬队伍建设要求创新理念能力水平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法律监督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努力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的犯罪,助推形成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不可替代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诉讼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方式和途径,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继续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岗位培训、业务交流和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积极履职,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附:

1、2018年批捕、起诉工作数据

批准逮捕227人,起诉318人,不捕67人,不诉14人。

2、2018年诉讼监督工作数据

监督立案33人,监督撤案57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9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9件,提抗诉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2件30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2件,理民事执行监督3

 

 

3、改革开放以来,我院干警人数和办案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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