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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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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驻所检察室连续第二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在押人员维权工作在“全省培优工程”优秀检察工作品牌评选中,被省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全面深化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全县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着力服务绿色南城”。为贯彻落实我省推进“绿色江西、生态崛起”的部署和省院的《关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结合我县的县情,与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系会议机制、工作联系机制、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案件反馈、宣传机制等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协调了检、林、森林公安在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人,起诉滥伐林木案3人,盗伐林木案2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人,污染环境罪1人,有效保护了南城的青山绿水。

  着力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伪造公司企业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7人,依法起诉17人。为方便株良校具等企业参与招投标,我院创新优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为我县企业和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294次。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和挽救力度,共批捕涉罪青少年9人,起诉11人,同比减少11%。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21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加强对175名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纠正脱管漏管3人,对2有违法行为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并得到落实。

  、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南城、幸福南城的目标,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9人,批准逮捕95人,同比上升11.76%;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案件188人,提起公诉159人,同比分别上升5.9%。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提起公诉26如发生在本县上唐镇的邱某等四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全县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受理后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犯罪25人,提起公诉20人。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79人次。在刑事诉讼中,慎用强制措施,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全年共不批准逮捕34人,依法对1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司法救助3次,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比较困难的3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严防发生冤假错案,严格落实修改后刑诉法,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严格证据审查,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力度,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13件17人,为侦查机关提供咨询意见17次。没有发生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没有发生公诉案件被判无罪的情况。

  、坚持惩防并举,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16人。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13人,其中,贪污案5件1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属于大案的3件8人;查处滥用职权案件13人。

突出办案重点。一是着力抓好省纪委、省院交办的案件。根据市院的指定管辖,集中主要办案力量查办了省纪委、省院交办的南昌航空航天大学“3.18”专案,并抽调了反渎局全体干警参与办理了江西省国资委原主任李天鸥滥用职权案。二着力抓好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查办了浔溪乡财政所所长严某贪污民政资金、挪用公款案件、县商业行业转制办公室(原商业局)主任刘某、县商业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周某、县食品公司经理黄某滥用职权,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90余万元等案件。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重大工程预防、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典型案例剖析,推动制度完善,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4年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重视,并在全县转发。

  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规范司法的新要求,确保办理的每个案件程序规范,执法文明。严格规范执行传唤、拘传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运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讯问严格执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落实侦查阶段律师持“三证”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进一步规范与纪委在查处案件工作上的分工协作,各司其责,依纪依法查处腐败案件。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入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人,撤案3件3人;提刑事抗诉1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纠正不当2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行为5次

创新监督内容。积极探索在押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检察长接待、法律援助制度。纠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1件,为被告人朱某折抵刑期一个月。协调解决在押人员申诉、控告8起,为他们追回经济损失33000元。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监督审查3次,对其中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被办案机关采纳

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审查逮捕阶段每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完善同步录音录像移送审查制度,实行新收押人员面谈制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完善案件评查、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督察、个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执法行为、办案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检察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将检察队伍建设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和捍卫者。

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共征求到意见建议8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在全面评查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前三季度案件的基础上,把职务犯罪案件、不捕案件、不诉案件和控告申诉案件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共评查案件215件,评查出各类案件瑕疵32个,全部进行了整改。并从司法规范共性方面梳理出个方面制定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典型引导、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等各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点检查工作作风情况和检察干警参与“酒局”、“饭局”、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等问题。加强纪律教育,每逢重大节假日、查办重大案件和干警有重大事项时,认真开展检务督察

积极打造阳光检察品牌。采取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南城检察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检务事项。专门开通了南城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号。今年以来,共发送检察微博、微信信息76条,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开展了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案件信息公开公正规范、及时,共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59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法律文书127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不断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依托办案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的科技水平,全面实现了办案过程在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的新模式,建立统一受理、流程管理、动态监督、业务考评、服务办案的案件管理体系,实现对案件流程完整性、办案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的全程、动态监督,促使办案部门配合更加有力、办案环节制约更加有效。

强化服务群众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今年,我院还新建了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500余平米,建立了有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室、集体访接待室、律师接待室、信访听证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窗口,将案管办、控申举报接待窗口、行贿档案查询业务,统一放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现接待群众来访、远程接访、心理疏导、案件受理、案件查询、律师查阅、摘抄、复印、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便民服务的内容和效率。

虚心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有力保障。一年来我院自觉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开放日”、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加强代表联络,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就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按照审议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认真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重视与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沟通,通报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队伍执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努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主动报告重大决策与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打击刑事犯罪、法律监督等职能,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性。

    二、加强惩腐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坚决查处渎职犯罪案件,打击不落腰包的腐败。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增强职务犯罪预防效果,推进反腐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规范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对不起诉、不批捕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四、强化监督工作,塑造良好检察形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有效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保障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检察工作基础。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引导干警践行检察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良知,着力培养干警的业务工作能力,规范公正廉洁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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