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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对河道水域污染说“不”
时间:2024-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3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了解到,近两年来,南城县里塔镇存在在河道内搭建棚舍违规养鸭但长期未得到整治的情形,致使河道水域受到污染,影响河道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南城县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会同河长办工作人员对里塔镇存在违规养鸭情形的河段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当地养殖户占用河道水域养殖鸭子1000羽以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未经处理直排水域,且未经批准占用河道滩地搭建养鸭棚,污染环境的同时影响河道排涝安全。南城县院随即向县水利局及里塔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养殖户违法养鸭行为进行整改,消除水体污染,保障河道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行动,与养殖户多次沟通,普及法律知识,阐明利害关系,养殖户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主动转移所养鸭子;同时清理了河道中围、周边的固体废物共3余吨,并拆除违规搭建的大棚,复耕为农田,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



水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资源。南城县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力度,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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