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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小案精心办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当事人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多年的积怨纠纷。

2024年2月,当事人尧某以县法院没有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到其手中,致使其没能参加一审庭审,导致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为理由,不服一审、再审生效判决,向南城县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判监督。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审理卷宗、与原承办法官了解案情、询问有关当事人后认为,法院按照尧某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传票,在邮寄未送达及电话多次未联系上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符合送达程序要求;且从双方当事人陈述、银行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来看,双方的借还款记录非常清晰,只是尧某对其中借款的利息计算存在异议,从而导致申请人尧某反复申诉上访。同时,承办检察官敏锐发现,虽然双方当事人因该案矛盾积怨较深,但打了近三年的官司,双方均付出了很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严重影响各自的生活,成了彼此心头的烦心事,均存在一定的和解意愿。承办检察官决定借助听证来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当事人的难题,实现法理情理融合统一。

听证会上,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双方当事人参与。就案件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进行了大量的释法说理,经过检察人员、听证员与当事人双方耐心细致的交流,尧某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主动撤回申请,积极与罗某磋商还款方案,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由尧某一次性履行7万元还款义务,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和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得以彻底化解。

今年“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导向,努力在促进化解民事矛盾纠纷中发挥应有的检察担当。下一步,南城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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