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帮我们渡过难关,现在还来看望我们,真是太感谢了……”刘某饱含感激之情地说到。
三九数寒冬,检察送温情。为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春节前夕,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对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慰问,了解她们的生活现状,并送上米面粮油等新春慰问品。

2021年7月,刚满20岁的刘某与丈夫登记结婚,二人共同生育一个女儿,现已一周岁。在怀孕期间,刘某被查出脑部生长神经性纤维瘤,听从丈夫建议生完小孩再去治疗。不料,刘某进行纤维瘤手术后,丈夫却将其赶回娘家不闻不问,数月后更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刘某现因患病需常年治疗,医疗费用较大,且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和年逾七旬的奶奶相依为命,生活极度困难。
刘某在丈夫一次次的沉默中失望透顶,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支付扶养费和经济补偿。2022年,刘某通过村委会向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走访调查核实刘某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刘某身体状况不佳,为减轻其诉累,发挥新时代枫桥精神,县检察院邀请县妇联、人大代表及村委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成功促成当事人就解除婚姻关系、支付扶养费等达成和解。同时,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刘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现已将案件线索移交本院办理司法救助部门。

支持起诉不是终点站,为民服务没有休止符。今后,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实实在在纾民困,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