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4月27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一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加。听证后,该院启动司法救助金发放程序,快速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对象谢某甲手中。
2021年3月6日,雷某某在里塔镇里塔村张家路口,酒后无故拦住受害人谢某甲,用拖把及铁锹击打谢某甲头部、身体,致使谢某甲受伤后送至南城县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10303.42元治疗费,均由其弟弟谢某乙支付,雷某某及其家属并未对谢某甲进行任何赔偿。经鉴定,谢某甲人体损失程度为轻伤。谢某甲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主要来源是靠低保金、兄弟的支助以及村里保洁员的工资,事故发生后由于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也没有进行赔偿。2021年4月7日,谢某甲向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上门入户调查核实了有关情况,同时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并为申请人邀请法律援助律师。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调查核实的情况、申请人谢某甲代理人的陈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提出谢某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依法给予救助金5000元的意见。听证员围绕该案是否属于救助对象、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等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谢某甲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教育学习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审查,不仅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而且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体现了该院主动作为,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