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建筑垃圾乱堆放行为向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和南城县建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到位。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该县建昌镇公园路(乌家坊)路旁堆放了大量废弃砖瓦砾、混凝土块、石膏板等建筑垃圾,且这些建筑垃圾长时间未得到清理,不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出行,也污染了居民居住环境。为了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提升群众居住环境质量,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与南城县建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消除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和南城县建昌镇政府收到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清理建筑垃圾保障通行,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社区和路段的排查。通过清理后,公园路的环境焕然一新、干净整洁,附近居民纷纷点赞。
此类案件的成功办理是该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同时改善了当地人居生活环境,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坚守生态底线,落实司法保护,扎实用好检察建议这一法律监督手段,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责,以检察力量守护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