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党史学习教育及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为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开展检查,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用品销售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重点排查校园周边超市、文具店、南杂店的经营资质、食品卫生、是否销售“三无”产品、高盐、高糖、高脂等“五毛”食品、激光笔等。
我院检察官和县市监局执法人员走访排查了县实验小学、盱江小学、泰伯学校等校园周边个体商户,经认真检查,发现校园周些一些商户存在销售假水、起泡胶等“三无”产品,销售激光笔、弹弓等危险玩具问题。执法人员责令销售者立即下架违规商品,依法要求整改,并对个体商品进行现场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用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专项行动中,检察官及执法人员将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对校园周边个体商户及学生家长、现场群众进行了“三无产品”、“五毛食品”及激光笔危害进行宣教,提高学生及广大群众的食品用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健康安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下一步,我院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此次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排查出来的问题,围绕校园及周边食品用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沟通,加大监督力度,共同筑牢食品用品安全防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