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夜视仪搜寻野生动物、持弹弓猎杀
设置陷阱夹、放猎狗
这些好像都是常用手段
那么你是否听说过
靠眼睛捕猎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人是不是
拥有一双火眼金睛
案情经过
2024年4月某日,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家住南城的应某与再某等人商议好一起前往浔溪朋友家中帮助其捡螺蛳顺便一起聚一聚。在到达目的地后,众人都换上轻便的家伙事埋头细干,可不一会,再某发现水塘边的茅草似乎有一些不对劲,便喊来应某。二人观察了一会儿便断定,茅草下必有鼠洞。怕说话打草惊蛇,两人用眼神交流一会儿便开始行动。一人拨开茅草,一人用手在洞内摸索,不一会儿就从洞内捉出4只鼠类野生动物,一大三小一家鼠整整齐齐的瑟瑟发抖。二人秉持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原则,将3只小鼠放归山林,大鼠带回加餐食用。
饱餐一顿后,那鲜美的肉味令众人都有些意犹未尽。于是两人在浔溪镇多个村边小路旁边陆陆续续捕捉鼠类动物6只。后被举报,两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接受调查。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二人供述,鼠类野生动物在建造洞穴时,会将洞穴周边的杂草啃食整理,而被鼠类动物啃食过的杂草,与自然风干死亡的杂草存在些许不同,因此才断定存在鼠洞。
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6只鼠类野生动物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中华竹鼠。
鉴于应某、再某主动投案,积极悔过并缴纳相应罚金,情节轻微,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再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多方意见,最终对应某、再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了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由林业局对应某、再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
早在2022年12月31日,南城县人民政府就已经下发了《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禁猎区为:南城县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禁猎区内禁止一切狩猎活动。狩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必将严惩不贷!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