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在盛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经典案例,深入剖析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详细讲解各类应对防范措施,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引导大家合理消费,合理投资,维护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
“叔叔、阿姨、爷爷、奶奶,这些是关于预防集资诈骗和养老诈骗的法律常识及经典案例。你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加强防范,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和养老钱。”干警们在活动现场一遍又一遍地向大家宣讲,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走进社区,贴近生活,现场互动性高,群众参与度强,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引导了消费者科学消费、品质消费,倡导各商户诚信经营,为进一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