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防止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10月18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前进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并邀请县司法局局长饶晓洁、分管副局长高晋一起深入到南城县里塔镇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里塔镇司法所,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和工作台账、查看信息化监管平台、定位抽查、集体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日常监管、外出审批等重点环节开展检查,详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教育矫正、参加公益活动、外出请销假、就业等情况。

检查组还随机抽取了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社区矫正对象范某某所在的抚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潘前进检察长详细了解了企业情况,并询问范某某工作和生活状况,鼓励他努力工作,提高技能,回馈社会。

随后,检查组来到里塔村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甲家中,了解到杨某甲系脱贫户,因醉驾被判处缓刑,自己也受伤做了手术,身体尚未完全康复。目前本人丧失劳动力,妻子身患尿毒症,生活十分困难。潘前进检察长向县司法局局长饶晓洁建议对杨某甲开展司法救助,让法治的温暖辐射到每个角落。

紧接着,又来到新街村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乙家。杨某乙因交通肇事受到刑事处罚,并赔偿了被害人70多万元,目前杨某乙全家种植水稻40多亩,养殖蛋鸭6000多只,不仅还清了借款,生活也走上了正轨。杨某乙反映有少数村民经常偷其散养在野外的鸭子,损失不小。潘前进检察长十分重视,又专程来到里塔镇派出所,要求公安民警加强治安巡逻,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强对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