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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志平提起公诉
时间:2022-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南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志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志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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