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获得的荣誉
2018年9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获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级单位
2018年10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平,获得抚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2018年12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官燕,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首届手机微摄影大赛三等奖
2019年度获得荣誉
2019年4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省级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
2019年4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朱晓斌作品在省书法协会举办全国颜体书法大展入展
2019年4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9年4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王伟杰,被评为南城县脱贫攻坚十大杰出青年
2019年6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部(未检部门)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2019年12月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高玲,其办理的丁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