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公开听证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敬酒他不喝,对方竟然掏出了刀子
时间:2019-01-03  作者:  新闻来源:SRC-38963834  【字号: | |

  新年将至,各种朋友聚会接踵而至,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互相敬酒劝酒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在江西南城却发生了这么一件因“敬酒不喝”,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一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 

2018年2月6日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正与其朋友在南城县里塔镇某大酒店内吃饭,期间接到其妹夫的电话,让他赶往另一处酒店聚会,陈某某便借了其朋友彭某某的车赶“第二场”。彭某某吃完饭后联系陈某某想开回自己的车,陈某某告诉他自己在里塔某酒店666包厢吃饭,让彭某某过去。到包厢后,彭某某看到包厢内坐了十几个人,大部分都是自己认识的朋友,于是就倒了一杯白酒,说:“这杯酒我敬在座的各位,我喝完,你们随意。”这时,同桌的黄某某说道:“敬酒哪有敬一桌的,要敬就一个个敬。”“不行不行,我之前已经在别的地方喝了很多了,一个个敬实在喝不下”彭某某推脱到,“那这个酒我是不喝的,我之前也已经喝了4杯白酒,你要和我喝酒也要先喝四杯,我才会跟你喝。”黄某某说道。这时坐在黄某某身边的陈某某见自己叫来的朋友受到黄某某的“刁难”心生不满,便与黄某某发生争执,上前打了黄某某一耳光,三人在酒席上拉扯,扭打在一起,同席的其他人急忙上前拉架并将他们劝开。 

  出了酒店大门,陈某某感觉自己吃了亏,并责怪彭某某自己是为他出头才和别人打架,他却没有及时出来帮忙。这时,两人又在酒店前碰到黄某某,陈某某立即与彭某某冲上前,继续殴打黄某某,在对打的过程中,陈某某从上衣右边的口袋里掏出折叠刀捅向黄某某的大腿,随后三人被在场的人劝开,随后黄某某被送往里塔镇卫生院抢救,陈某某、彭某某逃离现场,当晚21时许黄某某因股动脉被刺破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经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移送至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彭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合并其前犯交通肇事罪没有执行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