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江西省南城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该院正在审查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存在公益林地被毁坏但林业主管机关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致使被损毁公益林地植被未得到恢复,社会公益一直处于被侵害的状态。
该院民行部门及时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向县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县林业局及时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工作,修复林地生态功能。
县林业局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局委会作出工作部署,在责令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毁坏林地进行植被恢复的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被损坏的林地进行实地查验,就恢复植被造林作出设计安排。
近日,当事人及其家属按照县林业局制定的《人工造林作业设计书》的要求进行了植被恢复造林工作。目前,该林地的生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该院将在今后继续跟踪林地的生态功能恢复状况,并通过该案的办理,推动依法行政,警示群众,在共同建设家乡的同时,守护绿水青山。
附:损毁林地植被恢复概貌照片。
被损毁公益林未恢复前
被损毁公益林恢复情况
作者:朱晓斌 谢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