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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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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 创新举措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时间:2016-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抚州市院党组提出的“一院一品”的工作思路,大胆创新,深入开展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活动,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延伸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了看守所的安全和稳定,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截至目前,南城人民县检察院“在押人员维权岗”已先后为在押人员办实事70余件,协调解决申诉、控告案件5起,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1人,纠正不当拘捕10人,查处被体罚殴打事件6件,纠正并返还不当扣押款物近2万元,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赢得了在押人员的信任。“在押人员维权岗”受到江西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新法制报》等媒体的关注,均派出记者对该做法进行了报道,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十多家国家主流媒体均做了报道,有效扩大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活动的社会影响。我们的做法是: 

  、搭建维权平台,夯实维权工作基础 

  多年以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在看守所积极倡导人性化管理,与看守所共创和谐平安看守所,已连续20年无重大事故发生,监所科的这一特色工作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为将这一特色业务工作做大,做强,做实,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我院于2009年4月在南城县看守所设立江西省首个“在押人员维权岗”,作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一个新载体。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院制定了《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同时从院监所、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在押人员维权岗”活动小组,并设立维权办公室。向每一位在押人员分发了《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告知书》,以确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更新执法理念,建立维权协作机制 

  以往,我院的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一直由监所部门负责。近年来,我县看守所关押人员同一时期达160余人次左右,监所科人员少,驻所检察任务重。通过创建维权岗后,我院从院各部门挑选业务骨干充实队伍,加强了监所部门与院其它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整合了维权资源,将维权工作融入到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中,把维权工作范围扩大到在押人员的刑拘、批捕、公诉、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维权岗每星期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举报进行分流,并对上星期维权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真正实现了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从“小维权”向“大维权”转变,从单过程维权到整个诉讼过程维权的转变,从日常化到常态化的转变。另外,维权岗还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监督、形成维权共管。一方面是建立了与公安机关(包括看守所)、法院会议联系制度。每月定期对在押人员关押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共同商议解决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如:2009年5月,谭某两夫妻赌博同时被行政拘留,维权岗考虑其家中小孩无人照顾,与公安机关共同协商,进行人性化执法,释放了谭某妻子;另一方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监督纠正不当关押案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维权岗共纠正11人不当关押。如,2009年4月,故意杀人犯胡某被关押,维权岗发现胡某入监后精神表现异常,言语混乱,了解到其有精神病史后,建议和敦促公安机关及时为胡某作司法精神病鉴定。经鉴定表明胡某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胡某被释放,当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落实维权措施,确保维权效果 

  1、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检务公开制度。 

  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以来,维权岗在南城县看守所设立了检务公开栏、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开展了实行羁押告知活动、设立超期羁押曝光牌、在押人员求诉信箱。特别是将在押人员的权利义务、羁押期限、监所检察工作检务公开等内容制作成《阳光读本》,在每个在押人员第一天被关押时就分发到他们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自己在诉讼环节的时限及人身财产是否受到不法侵害,取得较好效果。如,在押人员吴某了解自己权利后及时向维权岗反映被公安办案人员扣押一部与案件无关的手机,在查明属实后,我们建议并督促办案单位退还了手机,从而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截至目前,在押人员维权岗共督促办案单位退还6名在押人员及家属的合法财产。 

  2、深化沟通机制,推行约见谈心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就要打开每一个在押人员的心扉,拉近他们与检察官之间的距离。维权岗实行了约见检察官制度、检察长接待制度、友情式谈话制度、并积极开展了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活动。 

  维权岗在看守所检务公开栏中公布了维权检察官的联系电话,方便在押人员及家属举报、控告,专门制作了《约见检察官登记表》,列举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程序。截至目前,维权岗共受理了30余起在押人员的约见,发现了11人法院刑事判决书刑期计算错误,遂通知法院及时纠正。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监内产生了良好反响。如:在押人员尧某、邱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两人被逮捕前已因该犯罪事实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法院判决没有将劳动教养已执行的四个月日期折抵刑期,了解情况后,维权岗检察官立即查明事实,向县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将上述2人近4个月的劳教时间折抵了刑期,从而纠正了一起判决书刑期计算错误;同时维权岗还注重每年结合开展“4.16”活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暨受理在押人申诉、举报活动)畅通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渠道,当天与50名在押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接受40名在押人员的咨询,并受理控告、申诉6件;另外,维权岗规定每星期二上午为维权岗检察官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日,分管副检察长每半月一次驻所接待。截至目前维权岗共接待家属共20余次。如:2009年9月,维权岗接待了被告人张某的家属,得知县法院没有在当庭判决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张某,为维护张的合法权益,维权岗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及时做了纠正。 

  3、倾注人性关怀、健全生活保障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权岗与看守所一道积极改善在押人员生活卫生医疗条件,为在押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利管理教育的良好环境。首先,维权岗定期对看守所财务进行检查,确保县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在押人员生活、卫生开支,使在押人员能吃得饱、吃得热、吃得卫生,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规定每星期为在押人员送营养餐,为病患的在押人员加送营养餐。定期安排卫生防疫部门对各监号进行消毒,确保在押人员的生活安全;其次,积极做好在押人员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暑期为在押人员送服绿豆汤、西瓜、适时发放防暑药品,为各个监室安装了电风扇和纱窗,并全部安装了电视机,丰富了在押人员的生活;逢年过节时,维权岗对表现良好的已判决在押人员免费开通了“亲情电话”。特别是2008年冰灾期间,维权岗为缺衣少被的在押人员赠送了新被褥和衣物,使在押人员深受感动。 

  四、创新工作方法,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 

  1、心理辅导引入维权工作。为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维权岗将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引入日常的工作中,通过细致的心理辅导,引导维权,感化和挽救在押人员。通过开设心理辅导讲座,赠送励志书籍,特别是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个别情绪失控人员进行系列专业心理辅导等方式,鼓励他们积极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争取以健康的心态重新融入社会,面对新的人生,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维权岗通过心理辅导,防止了4起在押人员自杀事件,期间在押人员还因维权岗的心理辅导而立功被减刑。如:留所服刑人员李某心虑重重,维权岗检察官积极介入,得知李某因看见通缉在逃人员廖某来到看守所探望另一名留所服刑人员,李某一方面希望罪犯早日落入法网,一方面又担心自己检举后遭到报复,维权岗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心理辅导教育感化了李某,李某消除思想顾虑,检举了廖某的姓名和藏身之处。维权岗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很快抓获廖某。因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维权岗将李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有关材料移送有关机关,李某被减刑六个月。 

  2、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奖惩分明 

  维权岗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中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建立并维护了良好的监管秩序。对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有悔罪表现的,在看守所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由维权岗进行考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决。截至目前,维权岗共将38名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其中法院采纳了30人次,28名在押人员由于在押期间现实表现好获得了从轻处罚,另2名在押人员因殴打其他在押人员,羁押表现差获得了从重处罚。同时,维权岗与看守所达成共识,对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遵守监规,但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留所服刑人员,进行一定的物资奖励,每一季度对评选出的表现好留所服刑人员给予每人200元的物资奖励,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截至目前,维权岗共奖励留所服刑人员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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