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的“四个最严”要求,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场聚焦食品安全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联合行动组随机抽查了一些奶茶店、蛋糕店、寿司店等,通过实地查看、食材查验、现场询问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操作间卫生情况和食品的进出货记录、来源、包装标识等。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店铺存在未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无法保证食品可追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的标签未标明成分或配料表、原料与成品存在交叉储存的;骋用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从事食品工作;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问题,联合行动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他们限时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行动,是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